艺术岭南
“幸福南城”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征稿启示
2012-11-13 18:10  点击:2277
 第三届“印象南城”文化系列活动

“幸福南城”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征稿启示

为展现南城的发展成就,丰富“幸福南城”的文化内涵,南城区特举办“幸福南城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南城区委宣传办

南城区文化服务中心,

南城区文联

2 、协办单位:

南城区书协、美协、摄协

 
   二、展览组委会:

顾问:张群炎、钱超、陈志坚

主任:潘立新

副主任:桂清、卢创基

成员:翟健、何超凡、胡克嘉、袁焕华、李少钧、黄文

评选委员会:聘请知名艺术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

 

三、参展对象:凡在南城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作者均可投稿。

 

四、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反映和表现南城区各条战线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关怀下,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文明进步、文化艺术繁荣、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等。特别欢迎反映我区人文环境、民生工程、平安南城、人民群众精神面貌和新莞人在南城创业及南城城市建设和宜居环境的优秀摄影、书法、美术作品。书法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健康的诗词、联、赋和名言警句,提倡自作诗词联句。

(二)作品规格:

1 、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篆、隶、楷、行、均可(含篆刻),形式可以是对联、中堂、条幅、扇面、斗方等(不收横幅)、大小不超过6尺整纸,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6—10方,附2个以上边款,贴于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印屏上。

2 、美术作品:

国画规格:六尺整、五尺整、四尺整及68cm*68cm

油画规格:100cm *80cm 80cm*60cm70cm*60cm60cm*50cm。其它画种或美术作品规格自定。

3、摄影作品:

规格一律为5R,黑白、彩色均可;数码和反转片拍摄的作品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送稿。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原文件TIFF 格式须在30 兆以上,JPE G 格式须在8兆以上。

五、参展作品数量:共180 幅作品

书法作品:60幅;美术作品:60幅;摄影作品:60幅。

六、征稿安排:

征稿时间:2012111220121210

截稿时间:20121210

评稿时间:20121212

七、展览安排:

展览开幕时间:2013112 日上午十点半。

展览地点:东莞艺展中心A 座四楼多功能厅。

展期:2013 112125

八、送稿地址

书法作品:南城鸿福路腾龙商务中心19楼东莞市书法家协会南城分会办公室,联系人:江边,联系电话:22888398,手机:13412640169

美术作品:东莞艺展中心C1 座三楼美协分会创作基地。联系人:李少钧 张顺权先生:13509828078

摄影作品:东莞市蓝星美宝数码冲印(胜和路市中心广场金盈大厦首层),联系:0769-22339969。联系人:丁奕欣

 

南城区“幸福南城”展览组委会

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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